2013-07-25 14:36:55 焦作人事考试网 //jiaozuo.huatu.com/ 文章来源:焦作华图
【导读】华图焦作人事考试网同步焦作华图发布:焦作政法干警民法专业知识:第五章民事法律行为(2),详细信息请阅读下文!如有疑问请加【交流群汇总】 ,更多资讯请关注焦作华图微信公众号(jiaozuohuatu) 。
推荐:焦作政法干警专题 河南政法干警辅导 笔试课程 焦作公考交流群:106946565
2013年河南全省公职考试信息汇总 包邮仅39.9元可抢华图千元大礼包
6. 无效民事行为与可撤消民事行为
无效民事行为是指欠缺民事法律行为的有效条件而不产生法律效力的民事行为,可撤销、可变更民事行为是指当事人依照法律规定针对因欠缺有效条件而请求人民法院或仲裁机关予以变更或撤销的民事行为。二者的区别是:
1)无效民事行为是无效的民事行为,不产生当事人所预期的法律后果,而可变更、可撤销民事行为坑内产生当事人所预期的法律后果,也可能不产生当事人所预期的法律后果。
2) 二者所依据的理由不同。
3) 无效民事行为自始就没有法律约束力,而可变更、可撤销民事行为则自撤销后没有法律约束力。
7. 民事法律行为与可变更、可撤销民事行为
民事法律行为是指民事主体为设立、变更、消灭民事权利和民事义务而实施的合法行为。而可变更、可撤销民事行为是指当事人依照法律规定针对因欠缺民事法律行为的有效条件而请求人民法院或仲裁机关予以变更或撤销的民事行为。二者的区别是:
1) 民事法律行为是有效的民事行为,而可变更、可撤销民事行为在被撤销前具有法律效力,但一经撤销便自始无效。
2)民事法律行为能产生当事人所预期的法律后果,而可撤销、可变更民事行为不一定能产生当事人所具有的法律后果。
8. 民事法律行为与无效法律行为
民事法律行为是指民事主体为设立、变更、消灭民事权利和民事义务而实施的合法性为。无效民事行为是指由于欠缺民事法律行为的有效条件而不产生法律效力的民事行为。二者的区别:
1) 民事法律行为是合法行为,无效民事行为是违法行为。
2) 民事法律行为能产生当事人所预期的法律后果,无效民事行为不能产生当事人所预期的法律后果。
9. 诺成性法律行为与实践性法律行为
诺成性法律行为是指只以双方当事人的意思表示一致即可成立的民事法律行为。而实践性法律行为是指不仅需要双方当事人意思表示一致,而且要交付实物才能成立的民事法律行为。二者的区别是:
1) 成立要件不同。前者自双方当事人意思表示一致时成立,而后者是在双方当事人意思表示一致,并依法律或约定交付实物时成立。
2) 交付实物的意义不同。前者交付实物是合同成立后的履行行为,而后者交付实物则是民事法律行为成立的要件。
以上是焦作政法干警民法专业知识:第五章民事法律行为(2)的全部内容,更多关于行测资料,焦作华图教育,申论热点,政法干警招录,焦作政法干警快讯信息敬请关注焦作人事考试网频道。
本文标签: 政法干警招录 焦作华图教育 (编辑:admin)华图教育官方微信
华图总部:北京华图宏阳教育文化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联系电话:010-68296100
联系地址:北京市海淀区复兴路甲23号
华图分校:河南华图郑州黄河路交卫生路向北三叉口东50米路北华图教育培训基地
(红旗路交卫生路东50米路北)
客服热线:0371-8709651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