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贯彻落实国家、省、市人才工作会议精神,加快推进博爱县经济社会更好更快发展,经研究,决定面向社会公开招聘20名硕士和博士研究生,纳入县财政全供事业编制进行管理,派驻到县重点企业工作。现制定工作方案如下:
一、招聘对象及条件
企业管理类、财会类、材料类、化学类、机械类等专业(具体要求详见推荐)的全日制普通高校硕士、博士研究生,并具备下列条件的,属于招聘对象。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
3、具有良好的品行和适应岗位的身体条件;
4、符合聘用岗位的专业要求;
5、全日制硕士研究生学历,年龄在35周岁以下(1976年7月1日以后出生);全日制博士研究生学历,年龄在40周岁以下(1971年7月1日以后出生);
6、招聘岗位所需要的其他资格条件。
二、招聘办法
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原则,采取报名、面试、体检、考核、公示、聘用等程序进行。
(一)报名
报名通过发Email填报个人信息、初审、现场提交相关资料的程序进行。
1、报名时间:
2011年7月5日上午8:00开始至7月14日下午18:00结束。
2、报名方法:登陆
博爱县人民政府网站,下载《博爱县2011年公开招聘硕士和博士研究生报名登记表》进行填写,应聘人员每人限报1个专业,并将近期正面免冠1寸照片电子版和学历证书、学位证书照片电子版(应届毕业生将学历证明、学位证明照片电子版)发送至电子邮箱
barczx@126.com。
2、初审:对已经发送信息的报名者,将在7月19日下午18:30前统一电话确认报名,报名者手机务必保持畅通。根据报名人员所学专业与拟聘岗位专业相近或相关情况,由博爱县招聘工作领导小组进行资格初审,并在博爱县人民政府网上公布初审结果。初审结果查询时间:2011年7月19日。咨询电话:0391-8623029,0391-8661597 。
3、提交资料。通过初审人员需在规定时间内,到博爱县人才交流中心提交相关资料(电话:0391-8623029)。现场提交资料时间:2011年7月20日至7月26日,每天上午8:30--11:30,下午15:00--18:00。
需提供的资料:本人有效身份证、毕业证、学位证等相关证件原件及复印件各一份;近期正面免冠一寸彩照5张;已婚的须提供县级以上计生部门计划生育证明;已参加工作的须提供现工作单位同意报考证明。2011年全日制应届毕业生报名时需持所在院校出具的有效证明。
留学回国人员应聘的,除需提供以上相关材料外,还要出具国家教育部门的学历认证、我国驻外使领馆的有关证明材料,与其他材料一并交招聘工作领导小组审核。
4、资格复查:博爱县招聘工作领导小组对应聘对象提供的资料进行复查,合格者确定为面试人员。